道路通行规定
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。驾驶农业机械,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。
一般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,实行分道通行。未划分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,机动车(农业机械)应在道路中间通行。
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,车辆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。绿灯亮时,准许车辆通行,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直行车辆、行人通行;红灯亮时,禁止车辆通行;黄灯亮时,已经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。但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,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。当遇有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线或交通标志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一样时,应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。
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,应当在确保有序、安全、畅通的原则下通行。
无中心隔离带或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的规定
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,拖拉机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①降低速度靠右行驶,并与其他车辆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。②在有障碍的路段会车,无障碍的一方先行;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,有障碍的一方先行。③拖拉机在窄路、窄桥路段会车有困难时,必须减速靠右侧通行,有让路条件的一方让对方先行;在狭窄的山路,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。④在狭窄的坡路会车时,上坡的一方先行;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,下坡的一方先行。⑤在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离来车150米以内改用近光灯,在窄路、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,应当使用近光灯。